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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投昌都能源基地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次数:173        返回列表
 西藏开投昌都能源基地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KTNYEPC-19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昌都能源基地20兆瓦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拟建设20MWp容量的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系统没有储能装置,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经1台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本工程自建110kV升压站(本期20MWp,预留30MWp设备空间及母线容量)一座,以1回110kV集电线路(总容量不小于50MWp)直接接入项目厂址毗邻的110kV汇集站(由于现阶段接入系统尚未完成,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无功补偿装置由升压站统一考虑(无功补偿装置的型式及容量最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意见为准)。因园区尚未建设,本项目暂时自设管理区,管理区内主要建筑物为综合楼一座。本EPC项目的投资概算约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光伏发电工程及送出工程(含送出工程可研及初设)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保修期等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本工程及送出工程(接入至110kV汇集站)的全系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和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具体如下:
 
(1)本工程及送出工程(含接入至110kV汇集站)全系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绘制。
 
(2)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阵列基础施工,箱变基础土建施工,光伏场区电缆直埋及架空施工,集电线路,通讯系统施工、场区内外接地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施工、场区内外防洪施工等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光伏发电区主体及附属建筑)。
 
(3)本工程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35kV箱变,通讯柜,电缆,通讯系统、视频监控及安防、接地系统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光伏方阵组件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投标人所采购的全部设备必须满足或优于当地电网公司要求。
 
(4)应承担方阵区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监理方、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5)应承担方阵区送出工程(接入至110kV汇集站)的相关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并网调试、并网验收及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服务工作。
 
(6)项目并网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并网性能检测并取得相应报告等,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7)应承担接入至11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包括报告编制、报审、取得批复文件等工作,以及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所需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8)应承担电站并网全部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及相关手续办理,承担工程各类政府专项(含水保、环保、防雷接地、消防、安全三同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专项验收;
 
(9)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包含所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责任险,发包人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14人)等);工程移交前对运行人员进行本工程系统培训;所有工程的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0)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3建设地点:西藏昌都高原生态光伏发电基地八宿县邦达示范园区I-1号地块内。
 
2.4计划工期: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2个2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两个110kV升压站建设经验,均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电力或者机电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光伏电站设计经验。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 12时30 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证明、相关人员证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9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