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在《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出台的背后,是主管部门针对新能源客车过度放量的一次阶段性技术规范。规范的结果,是对新能源客车安全性的重新定义,更是对市场过热的一次“紧急刹车”。
公开资料显示,《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主要编写单位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以上单位是我国电动客车技术的权威单位,其代表性不容置疑。而纵观此次技术条件的出台,虽不能说史上最严,但针对电动客车安全性的要求已较现有水平高出了好几个等级,尤其是4.10.1中针对“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的要求,基本将部分仅具备上装能力的中小客车企业挡在了门外。
根据微缩相关内容后显示,本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重要方面:
1、整车监控层
要求车辆应安装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并实现和监控平台实时通讯;
2、高压电源层
(1)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电池/电容)系统安装后,整车有效防止直接的机械碰撞和路面碎石伤害的防护措施;
(2)要求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并将报警信息通过整车仪表和远程安全监控系统等及时报出,报警信息应至少包括过温、过电压、欠电压。
3、整车转向层
要求电动客车应采用动力转向系统;
4、充电、触电及控制安全层
明确对高低压线束等级,安装方式,控制信号,控制逻辑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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