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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通告 9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国Ⅵ车用柴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09:00:0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91


了解到,深圳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表示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全面供应国Ⅵ车用柴油。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8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6号)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全面供应国Ⅵ车用柴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国Ⅵ车用柴油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规定的车用柴油。

二、国Ⅵ车用柴油标识字样为“标号+柴油+(Ⅵ)”。

三、全市国Ⅵ车用柴油批发、零售价格仍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国Ⅴ车用柴油的规定执行。后续如全国或全省统一制定了国Ⅵ车用柴油价格,则按国家或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国Ⅵ车用柴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接受车用燃油质量、计量和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 日起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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