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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管理,菏泽将全面禁售限行超标低速电动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3 14:00:34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658


8月1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将对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二轮车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在城区规划设定限时限行路段。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整治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严格生产源头监管。对全市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进行大检查,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以下称超标电动车)及各类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按照工信部提出的“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待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制定出台之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二是严格销售源头监管。2018年9月1日起,不得在城区销售超标电动车,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2018年9月30日前,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自行处理超标电动车现有存量。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电动车商户的通告,严格电动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电动车。

三是实行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对二轮电动车办理登记并发放登记号,2018年10月31日前主动办理登记手续的予以免费登记。车辆所有人需提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车辆相关购买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

四是

 
关键词: 电动车 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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