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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支持在有条件农村地区推广新能源汽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3 14:00:06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89


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1号建议的答复》,对方运舟等7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给出答复。工信部表示赞同代表们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能源汽车,为实现高效发展清洁发展提供支撑;并将在下一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分利用区域水能、太阳能等资源,共同推动打造新能源“示范村”、新能源“示范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1号建议的答复

方运舟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新能源示范村的建议

新能源汽车具有节能、环保、低碳等特点,对改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结构、减少空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了从汽车研发、生产、购买、使用到监管等各方面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部赞同代表们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能源汽车,为实现高效发展清洁发展提供支撑。下一步,我部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分利用区域水能、太阳能等资源,共同推动打造新能源“示范村”、新能源“示范镇”。

二、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建议

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2016年2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明确要求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快速发展。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77万余辆,累计推广超过180万辆,居世界首位,其中北、上、广、深、杭五地的推广数量约占总量的40%,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利用好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性能水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维保能力提升,破除地方保护,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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