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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9 16:05:00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83


电车资源讯:

电车资源获悉,深圳发布了《市港航货运局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宣布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无需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无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件。

市港航货运局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深港货〔2018〕146号

各相关行业协会、货运企业: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无需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我局将不再为相关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业务。企业根据业务需求,可自行办理车辆营运资质注销手续。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无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件。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市港航货运局

2018年12月28日

 
关键词: 深圳 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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