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所涉及的技术虽然复杂,但按照SAE所划定的从最低L1级的驾驶辅助到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一直到最高L5级的完全自动驾驶,其相应定义和发展路径是明确的。就目前而言,横在自动驾驶发展道路上最大的阻挡恐怕就是其法律障碍了。
就此,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等均在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上提过相关的提案。李彦宏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李书福则指出,95%的交通事故和人的错误驾驶行为有关,自动驾驶可以从根本上纠正这一错误。因此他也认为,自动驾驶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提前判定可能发生的问题,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比如,2016年9月,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首次公布了《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2017年9月,美国交通部发布了《自动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在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国会参众两院正在积极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立法。在州政府层面,内华达州早在2011年就率先确认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性,目前美国已有21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先后通过了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立法。
在欧盟的积极推动下,2016年4月,《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
在德国,2017年6月,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满足六个要求下可上路行驶;同时,德国还公布了全球第一个针对自动驾驶的道德准则。
在英国,自2015年1月起,开始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正式上路测试。
在瑞典,议会也立法允许自动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早在2015年10月,日本政府就酝酿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启动立法。2016年上半年,日本政府决定联手车企在地图、通讯、人类工程学及其他领域展开合作,以实现到2020年在公共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汽车。2016年5月,日本已经制定了自动驾驶普及路线图,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有驾车人监管)将在2020年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