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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8 21:01:57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372
核心提示:2019年11月18日关于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获悉,工信部11月12日发布关于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从2019年11月12日起企业可以自愿进行测试,在新


电车资源获悉,工信部11月12日发布关于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从2019年11月12日起企业可以自愿进行测试,在新车公告申报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在这份《热扩散测试规范》中,对触发电池热失控的判定做了充分说明,同时失控检测标准给出了相关规范。此外,测试规范中要求,电池包或系统在由于单个电池热失控引起热扩散、进而导致乘员舱发生危险之前5min,应提供一个热事件报警信号。

关于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为强化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公告》管理,现将《公告》管理中实施《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热扩散测试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申请《公告》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时,企业可自愿按《热扩散测试规范》增加热扩散测试项目,提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于通过热扩散测试的动力蓄电池产品,在按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单体蓄电池及蓄电池模块过充电试验时,其充电截止条件可按照充电终止电压的1.1倍或115%SOC进行。

2、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尽快完善热扩散测试相关检测能力,并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工作。

3、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试行工作的车辆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相关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监测,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如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向装备中心汇报。

附件:《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热扩散乘员保护测试规范(试行)》.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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