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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确定重整投资人,为其提供不超10 亿元融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1 11:00:56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90
核心提示:2019年11月21日关于庞大集团确定重整投资人,为其提供不超10 亿元融资的最新消息:11月20日讯,今日,*ST庞大(SH601258)发布公告称,经进一步协商谈判,管理人与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和国民运力意向投资人签署《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宜之投资协议


11月20日讯,今日,*ST庞大(SH601258)发布公告称,经进一步协商谈判,管理人与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和国民运力意向投资人签署《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宜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确定上述意向投资人为庞大集团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为支持庞大集团重整及后续经营发展,重整投资人将引入庞大集团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第一大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庞大集团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

同时,重整投资人及其引进的财务投资人共同向庞大集团提供不低于 7 亿元人民币作为其投资金额,作为其受让庞大集团重整中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对价,同时作为其受让原控股股东及关联自然人根据庞大集团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所让渡股票的条件之一。

作为参与庞大集团重整并履行本协议及重整投资人义务的担保,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支付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

该保证金将主要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并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其他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应当以现金方式清偿的债权。

此外,重整投资人应当充分利用其资源和优势,与管理人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与庞大集团债权人的沟通谈判,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提交、表决、批准、执行有关的其他工作。

据了解,2019 年 10 月 25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管理人已收到法院复函,同意庞大集团向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6 亿元,管理人将尽快推动与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截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共有 286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 246.99 亿元。

作者:蓝鲸汽车 万雪飞

 
关键词: 重整 庞大 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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