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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货车通行大调整,新能源车辆通行权限空前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2 20:09:53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1533
核心提示:2021年11月22日关于无锡货车通行大调整,新能源车辆通行权限空前提高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获悉,11月19日,为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同时缓解建成区部分道路通行压力,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相


电车资源获悉,11月19日,为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同时缓解建成区部分道路通行压力,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调整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相关通行政策的通告》,调整了部分限行区通行时间和通行单办理指南。新政于11月22日实施。

总的来说,此次变动对于货车驾驶人来说带来三方面影响:一是通行单申请更加便利;二是新能源车辆通行权限空前提高;三是中心商务区纳入限行区域开放通行申请权限。

旧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权限及办理方式:

新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权限及办理方式:

通行权限如下图。

审核要求如下:

注意:

1.要提前安装好汽车电子标识卡;2.道路救援车不可线上办理货车通行单,其他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均可。

现将《关于调整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相关通行政策的通告》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下列道路允许持有甲级通行单的本市号牌车辆通行,无通行单的车辆 7 时至 22 时禁止通行

1.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构成环线以内道路;

2.蠡湖大道、大通路、华清大道、吴都路构成环线以内道路。

3.内环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观山路等有全天禁止或限时禁止货车驶入的道路除外。

二、长期通行单

(一)城市高效配送车辆通行单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新能源微型、轻型封闭式载货汽车。

2.通行规定

1)允许在无锡市区道路通行(含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

2)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但可以在除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通行。

(二)城市绿色配送车辆通行单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新能源微型、轻型厢式载货汽车。

2.通行规定

1)允许在无锡市区道路通行(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隧道及高架段除外)。

2)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下列道路:太湖大道,环湖路,渔港路。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构成环线以内道路。蠡湖大道、大通路、华清大道、吴都路构成环线以内道路。

(三)城市普通配送车辆通行单(甲通)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燃油微型、轻型封闭式、厢式载货汽车。

2.通行规定

1)允许在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2)内环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惠山大道、环湖路等全天禁止或限时禁止货车驶入的道路不得通行。

3)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无锡市区载货汽 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

4)其他道路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四)本市普通载货汽车通行单(乙通)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中型、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2.通行规定

1)允许通行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等构成的环线及以外道路。

2) 允许通行蠡湖大道、大通路、华清大道、吴都路等构成的环线及以外道路。

3)内环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惠山大道、环湖路等全天禁止或限时禁止货车驶入的道路不得通行。

4)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无锡市区载货汽 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

5)其他道路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五)轻型多用途货车通行单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

2.通行规定

1)允许在无锡市区道路通行(含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

2)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太湖大道隧道及高架段。

(六)道路救援车(清障车)通行单

1.办理对象:本市号牌,轻型、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具有起吊、 拽拉、背载、托举牵引等功能,从事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拖移、车辆清障等道路救援作业。

2.通行规定

1)允许在无锡市区道路通行(内环、机场等城市快速路、太湖 大道隧道及高架段除外)。

2)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

3) 从事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拖移、车辆清障等道路救援作业时允许不避两高峰

二、载货汽车临时通行单

(一)办理对象非本市号牌微型、轻型、中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本市号牌有需要的微型 、轻型、中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也可自行 办理。

(二)通行规定

1)按照通行单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2)每天 7 时至 9 时,16 时至 19 时,禁止驶入无锡市区载货汽 车、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区域

3)其他道路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三、办理方式

(一)24 小时在线自助办理 “无锡交警”微信公众号-交警服务-业务办理-通行证办理栏目自助办理。

(二)现场人工办理(仅限临时通行单办理) 工作日的每天 9 时至 15 时受理现场办理(办理点参见附件 1)。

(三)道路救援车(清障车)通行单办理方式 “无锡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警方服务-交管业务-货车长期通行证。

四、办理条件

(一)用于运送普通货物、状态正常、已安装汽车电子标识卡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准予办理。

(二)运输危险货物、发射性物品、工程运输等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车辆不予办理。

(三)车辆为年检过期、注销等异常状态;车辆或所有人有其它法律法规上认定的不予办理的。

(四)下列情况不予办理长期通行线路单

1.违法记录 3 个月内达到 5 次、12 个月内达到 15 次的。

2.车辆状态为查封的。

(五)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临时通行线路单违法记录 1 个月内达到 10 次。

五、符合车型要求的载货汽车可自行申请对应的通行单。现持有货车通行单的载货汽车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车型自行申请注册为对应的通行单。

六、指南中用语的含义

(一)禁止货车驶入 含义:全天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驶入。 含义:每天限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驶入。

(二)限制货车驶入 含义:每天限时禁止无临时通行单、乙级通行单、甲级通行单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驶入。

、轻、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本市普通载货汽车通行单(乙 通)要求办理。

八、本通告内容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实施,原办理指南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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