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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遇阻后 格力开始作出新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8 11:00:21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568


   收购珠海银隆部分议案在股东大会遇阻后,格力电器开始作出调整。

  11月7日,格力电器首次公告调整相关议案,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另外,购买资产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出现“松动”,其定价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目前相关调整事宜尚需取得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具体交易方案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继续停牌。

  后续安排上,格力电器预计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修订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最晚将于11月30日恢复交易。

  据此前披露,格力电器拟以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全部股权,以15.57元/股的价格向珠海银隆全体股东合计发行约8.35亿股进行收购,并以同等价位定增募资96.94亿元的配套资金,用于珠海银隆项目建设等。发行对象包括格力集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广东银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但是募资资金等相关议案遭股东大会投票反对。

  根据本次调整,如果不考虑配套募资,本次重组完成后格力集团持股比例将稀释至16%,但继续维持第一大股东地位。相比,如果按照原计划开展募资,格力集团持股比例将达到18.27%,基本维持截至三季度末持股比例。

  另外,公司原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按照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7.07元/股,分红方案实施后调整为15.57元/股,约为本次停牌前股价7折。由于关键性募资方案被否,整体方案有效性也引发了资本市场关注。原方案显示,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收购珠海银隆100%股权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收购的实施。

  对此,10月31日深交所向格力电器发送关注函,要求说明相关问题。据格力电器和中介机构回复,正式承认由于募资等议案未获得该次股东大会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完全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另外,深交所11月2日还就珠海银隆获取1000辆新能源汽车订单情况问询,要求说明合同履约能力、关联关系等问题。格力电器表示,目前中介机构已取得并核查了标的公司与中信阳光签署的合同、在手订单及意向合同等资料,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由于涉及的核查对象及核查内容较多,申请延期,预计不晚于11月16日提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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