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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车目录重审之路:乘用车/客车影响各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11:31:36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10


“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1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机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前的《目录》需要推倒重来。

不过,就在一周多前的2016年12月31日,第5批《目录》刚刚公布,这么短的时间就需要“二进宫”,业内对此不禁议论纷纷:第5批《目录》公布的意义何在?为何会出现按旧标准申报的《目录》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新规出台之后(2016年12月30日)才被公布的现象?

重审之因 配合新政策必有新要求

2016年一整年,《目录》陆续发布了5批,共有2193款新能源车型入选,每一批“目录”发布后都会牵动汽车企业的神经,因为只有车型入选了,企业才能安心排产销售,直到最后拿到补贴资金,反之则不能进入市场销售,补贴更无从谈起。新年伊始,中机中心为何要求所有车型重新申报原因很简单,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了新变化,原来的申报标准已经过时。2016年12月31日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规,对申请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能量密度、安全要求等多方面提高了补贴门槛。

受工信部的委托,中机中心承担了新《目录》申报资料受理和审查工作。根据中机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申报的新能源车企业和产品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包括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非快充纯电动客车、快充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需分别满足“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和“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等要求;新能源车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和完善监测平台;客车产品应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等。

在补贴新政中,对纯电动乘用车最重要的达标要求是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须达到90Wh/kg;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则要高于85Wh/kg,专用车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根据此前发布5批目录中的产品指标,有些车型已经无法满足新规要求。

珠海银隆董事长助理张斌表示:“从总的趋势上讲,重新核定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逐步提高技术门槛优胜劣汰。”扬子江汽车总工程师雷洪钧也认为:“补贴新规比之前的技术要求要高、更清晰,补贴对象也很明确,这给电池厂和整车厂都带来不小的压力。估计不少原来入选《目录》的车型达不到新的补贴政策要求,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中有相当一部分车型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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