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锅炉 > 行业新闻 > 正文

济南等7市“电代煤”用户采暖有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来源:环保锅炉网  编辑:环保锅炉网  浏览次数:248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印发《山东省物价局贯彻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围绕建立健全鼓励清洁取暖价格机制,确保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相关价格政策落实。其中,涉及到电价、清洁取暖气价、供热计量收费等多项关系居民生活的价格政策。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11月15日前,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确定的“电代煤”居民用户,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采暖的,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此外,扩大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范围,鼓励居民用户根据电采暖设施用电特性,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在清洁取暖气价政策方面,各地结合气候、采暖用气需求等实际情况,可单独制定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也可综合考虑采暖用气和非采暖用气情况,将独立采暖用气纳入统一阶梯价格制度。支持“气代煤”用户与上游天然气供气商直供交易。各市制定的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其购销差价(终端销售价格与城市门站价格差)每立方米超过0.90元的,一律调整到不超过0.90元水平。


燃气锅炉价格和技术参数
燃煤锅炉价格和技术型号参数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环保锅炉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