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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1  来源:锅炉网  编辑:锅炉资讯  浏览次数:471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12项问题进行公示,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14如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14:全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在小锅炉淘汰等方面较为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还没有真正形成。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牡丹江市成立了牡丹江市燃煤锅炉整治取缔领导小组,建立了牡丹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先后2次召开了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地落实,一台一台地解决。按照《牡丹江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控制区)整治取缔燃煤锅炉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第二阶段我市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表》,出台了取缔整治小锅炉优惠政策,各区政府及市环保局、建设局、工信委、质监局等13家单位严格落实淘汰计划,各负其责,分批推进,各责任单位按照使用类别,实行"一炉一策",全面推进小锅炉淘汰工作。下发了《牡丹江市整治取缔锅炉验收方案》,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小锅炉的验收工作。2017年市区全部完成441台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市工信委制定《市工信委淘汰工业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完成18台10吨及以下工业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市建设局按照《牡丹江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控制区)整治取缔燃煤锅炉工作方案》要求,召开7次推进工作协调会,完成52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各区政府相继成立了整治取缔燃煤锅炉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全部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和取缔工作。此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全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具备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整改取得的各方面的成效。

公示网址:http://www.mdj.gov.cn/index_53.html

公示时间:2018年03月29日至2018年4月0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431425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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