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锅炉 > 行业新闻 > 正文

彭州市11月30日前要完成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8  浏览次数:637

为有效减少我市氮氧化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2019年7月17日,彭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彭州市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部署会,彭州市内使用燃气锅炉但未达到低氮燃烧标准的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低氮改造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用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未达到30毫克/立方米的燃气锅炉(包括热水锅炉等非承压锅炉)。

低氮改造要求

通过实施低氮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30毫克/立方米,鼓励实施电能替代。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或电能替代。


燃气锅炉价格和技术参数
燃煤锅炉价格和技术型号参数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环保锅炉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