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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17-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8 09:07:14   浏览次数:84


大气网讯: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近期高空逐渐转为偏西气流风力减弱,湿度增大,期间伴随静稳,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预警中心《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月17日12时至19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应急啊应,另行通知),其中,港口集疏运车辆禁行措施起止时间为1月17日20时至20日8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烧结机停产30%,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烧结机停产40%;评价为B类的,烧结机停产50%;评价为C类的,烧结机停产60%;评价为D类的,烧结机全停,禁止夜间倒换烧结机生产,各钢铁企业将预警期间烧结机生产计划于17日16时前同时报当地有关部门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计划。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评价为B.C类的,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3、企业集群:包括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耐火保温材料、石灰窑、家具制造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类的位于工业园区内的不子管控,未进工业园区无产生VOCs工序(A组)执行停产措施,未进工业园区有产生VOCs工序的停产;评价为B类的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4、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原标题:唐山17-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键词: 停产 应急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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