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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环保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15:03:26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60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环保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强化土壤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保护土壤环境,我部决定制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以下简称《导则》)。目前,《导则》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9月1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唐亚平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413

传真:(010)66556490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周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

邮编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55

邮箱:zhoujun@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0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和指导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或减缓土壤环境退化,保护土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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