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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23:02:0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40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4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5895吨、4178吨、46301吨、43525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20%、20%。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均比2015年下降11%。到2020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全文如下:

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抚顺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精神,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4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5895吨、4178吨、46301吨、43525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20%、20%。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等部门)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深入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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