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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6 10:00:0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环保网  浏览次数:360


(二)加大燃煤管控力度

4.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各县(区)都要建成和规范运营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督促现有煤炭经营企业全部入驻煤炭专营市场或关闭退出,制定居民使用洁净煤财政补贴办法,基本实现城乡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制定年度煤质管控计划,加大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煤质随机抽检频次和执法查处力度,定期公开煤质抽检和执法查处情况,全市生产加工和流通使用的民用煤必须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和市政府要求,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煤;在跨省界、县(区)交界等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设置卡口,严查煤炭运输车辆,对煤质不符合要求的跨省界车辆予以劝返,省内区域跨界的予以查没并处罚。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5.加强重点用煤单位煤质管理。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落实煤质保证制度,建立煤炭采购使用台账,加强煤质检测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采购和使用煤炭。国控、省控涉气企业要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如实向社会公开其燃煤使用量、燃煤品质及硫分、灰分含量等信息。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6.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燃煤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型替代能源,有效压减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和消费总量明显下降。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三)推进城乡冬季清洁取暖

7.开展散煤用户摸底统计工作。结合2017年民用散煤调查结果,分建成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用户、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1公里散煤用户、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1—5公里散煤用户、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10公里散煤用户4种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居民使用的土炕、土灶、燃煤小火炉详细调查摸底和统计,全面掌握散煤使用现状,3月底前完成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8.制定并落实全市城乡清洁取暖方案。研究制定全市清洁取暖方案和评估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清洁取暖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补助资金,做好城乡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协调推进工作。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

9.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要求,对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及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10公里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小火炉、土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洁净煤则洁净煤的原则,通过项目或财政资金补贴措施,完成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住建部门负责完成约2万户城镇居民(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改造任务,农牧部门负责完成约2万户农村居民改造任务,削减民用散煤使用量10万吨左右。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

(四)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

10.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一是严格法律政策制度。建设单位应当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方案,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成效纳入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全市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清单并动态更新。市、县城区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待建空地都要纳入清单管理,并按省市要求对治理清单逐月更新上报。三是加强现场执法监管。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配备微型扬尘监测设施并与住建部门联网;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自动化密闭运输和卫星定位监管措施。狠抓日常检查指导和整改问题“回头看”,严查严惩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省政府“六个百分之百”和市政府“三个必须”抑尘措施现场抽查合格率要达到96%以上。四是落实异常天气应对措施。积极响应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风、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出现沙尘天气过程时,所有土方作业必须落实停工、覆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环保局

11.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一是严管运输扬尘污染。制定渣土车运输管理办法,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物料车辆要落实苫盖、密闭、限行等防尘措施,抽查合格率须达到95%以上。二是强化城区道路保洁。积极筹措资金,增购保洁车辆,扩展清扫区域,增加清扫频次,提高湿法清扫水平。崆峒区要持续强化城区道路“白天洒水喷雾湿扫与夜间冲洗”相结合的抑尘除尘措施,推行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与颗粒物升降挂钩,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同比提高6%以上。其他6县县城要增加机械化湿法清扫设备,加密频次,扩大范围,主要道路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6%—8%。三是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对城区背街小巷、棚户区土胡同、断头路及周边沙土路全面排查清理和整治,及时修复破损及病害路面,采取硬化、绿化、铺装、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从源头防控沙土路面刮风起尘和雨雪天泥泞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12.土地开发和非煤矿山开采扬尘专项治理。所有土地开发、储备土地、非煤矿山开采项目及石料加工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治理方案,实行报备批准和扬尘治理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过程喷雾洒水抑尘降尘和运输车辆表层喷湿、加盖篷布、清扫车沿、冲洗车轮等措施,严查运输车辆超高超载和土石撒落行为。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杜绝滥挖滥采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13.持续做好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业厂区内的各类煤堆、灰场、土场、水泥、渣场等易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严格落实“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建设不低于堆放高度的防风抑尘墙、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要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必须采用湿式防尘措施,严禁无组织倾倒及装卸干燥物料造成区域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厂区路面和出口路段硬化及湿法清扫措施,对物料运输车辆采取车轮冲洗、车沿清扫和车厢密闭覆盖等措施。崆峒区、工业园区要对华能平凉发电公司进煤场道路和火车南站货厂道路进行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华亭、崇信县要从源头强化煤矿、煤场及运煤车辆管控,切实解决煤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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