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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 | 有关环保验收监测的54个常见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4 09:17:19   浏览次数:188


1、验收监测时,颗粒物无组织只是在污染源下风向2-50m,而不是厂界?

答:颗粒物无组织监测分厂界无组织和车间无组织两大部分。

2、验收监测过程,什么时候测厂界无组织、什么时候测车间无组织?

答:一般验收监测都应针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和国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做厂界无组织监测。

排放标准中对车间无组织排放有要求的,验收时应进行监测。

3、噪声验收监测时,夜间无作业的企业,是否只测昼间?

答:验收监测是在有工况条件下进行的,夜间无作业是没有工况,故只测昼间。

4、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排放是否要进行总量核算(环评中有相关内容)?

答:因无法实际测试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量,故只能用模式计算的方法获取无组织的量。具目前掌握的情况,仅钢铁行业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中给出了无组织排放总量的计算模式,其它行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规定,无组织排放只许可浓度限值,不许可排放量限值。

5、企业自行验收监测(或委托第三方),是否有明确的监测次数、频次、天数?

答:已颁布的行业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均有专门章节对监测的最低频次(监测天数和每天的监测次数)做出要求。

6、验收监测中,如有环境保护敏感点,是否要同时测定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空气质量?

答: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评及批复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环评及批复中有要求时要同时进行监测。最好在敏感目标处于下风向时进行。

7、验收监测时,一般锅炉及除尘器选择GB16157测定颗粒物浓度,结果报<20mg/m3是否可行?

答:不需对监测结果进行折算的污染源,监测结果低于20mg/m3时,报“<20mg/m3”。对于排放浓度需要进行折算的锅炉,不能确定折算后的浓度,故不能报“<20mg/m3”。

8、废气验收监测时,低浓度颗粒物是否必须进行同步双样,全程序空白是否要扣除?

答:同步双样是一种质控措施,HJ836-2017中7.3.8规定“采集同步双样时,每个样品均应采集同步双样,同步双样的采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其中所指的“每个样品”为一个有效数据的组成样品(如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多个样品),因此不是所有样品都必须采集同步双样。同步双样的浓度计算和允许相对偏差。

全程序空白不能扣除。

全程序空白也是一种质控措施,用来判断和评价采样结果的有效性的。HJ836-2017中10.3.4规定“任何低于全程序空白增重的样品均无效。全程序空白增重除以对应测量系列的平均体积不应超过排放限值的10%”;10.3.7规定“颗粒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时,对应的全程序空白增重应不高于0.5mg,失重应不多于0.5mg”。

9、对于颗粒物(处理设施前、后)是否要分次采够1h,针对GB16157?

答:GB/T16157-1996中对颗粒物采样只规定了单个点位的采样时间一般为3分钟,并未对滤筒的整体采样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各类废气评价标准均注明是标准值为1小时的浓度排放均值。故每个有效评价值应分次采够1小时。

10、无组织废气如Cl2、NH3等分析方法中要求采样时间与GB16297中的小时均值要求不一致,按那个要求采集?

答:方法标准中给出的是单个样品的建议采样时间,是建议、不是规定。具体单个样品的采样时间根据排放废气中该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确定。与GB16297中连续1小时采样或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2-4个样品是不矛盾的。

11、污水处理厂的验收是否需要测厂界内和厂界外的土壤监测?如需监测如何布点?

答:验收监测不需对厂界内土壤进行监测。厂界外环境的土壤监测依据环评要求进行。点位布设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国家土壤风险点位监测中“废水型企业”的布点要求,按照废水排放方向布点。

12、污水处理厂的验收是否需要对纳污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是否要测该纳污水体的本底值?

答: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污水处理厂排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纳污水体进行监测。监测时在污水处理厂排口汇入位置的上游布设对照断面。

13、没有国家和行业检测标准的,自行制定的作业指导书是否要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如土壤的Cr+6)?

答:按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自行制定的某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经质监局组织的计量认证评审组评审通过后,可作为本单位该项目的有效分析方法。

14、烟道设置挡板的作用?

答:这种情况出现在风机设计量偏大的情况。挡板的作用是增大阻力,以达到减小抽气量的目的。

15、办公楼验收,人员均未入住,物业也未入住,无垃圾桶、废水产生,验收过程注意什么?需要他们把垃圾桶预备上才能验收吗?

答:这种情况属无工况条件,无法实行验收。目前办公楼项目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验收,直接备案就行。

16、某水泥厂有15个排气筒,其中有7个排气筒出口设置不规范,且由于安全原因无法采样。现企业不想整改。如果企业请了另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那7个排气筒进行监测,本监测机构是否可以把另外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放在验收监测报告中?

答:目前为企业自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完成验收工作,可以将另外第三检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放在报告中,但要在报告中专门注明哪些数据是自己测的,哪些是企业提供的另外单位的监测数据,并要求企业提供盖章的数据报告作为报告的附件。

17、验收监测时,燃烧生物质的锅炉,测定出来排口的含氧量为17-18%左右,实测浓度不高,但折算浓度很高。像这种情况如何改进(采取了布袋除尘设施)才可降低O2?

答:首先检查系统监测断面之前的管路及处理设施是否存在破损漏风的情况,如果无明显漏风,氧量高应该属于生产负荷未达设计要求,而锅炉引风机和鼓风机又不能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节配风造成的。只能通过增加生产负荷和较少配风量来降低氧含。

18、如果按照上风向、下风向3个来布点,像现在企业都在工业园区内,有时上风向的参照点靠近交通枢纽点,因此TSP上风向数据〉下风向数据,可否按照厂界四周(东、南、西、北)来布点?

答: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位布设要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以及各行业排放标准中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的要求进行。不能在厂界四周同时布点。对照点的布设要避开局部污染源。

 
关键词: 监测 验收 生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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