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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13:00:24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68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和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3号)等文件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到2017年底,完成六盘水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家试点工作,推进设市城市和贵安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地下综合管廊500公里以上,并有一批项目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主要街道“马路拉链”“蜘蛛网式”架空线等问题明显改善,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规划编制。各设市城市和贵安新区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原则上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和竖向控制等内容,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和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管线扩容空间。在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2017—2020年项目滚动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其他地区可结合实际,适时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排名第一的省直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严格技术标准。新建和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要严格执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相关抗震防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必须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综合防灾等需要。断面设计要满足区域所有管线入廊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需求,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管廊设计要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管线安装、维修和更换,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和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着力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高效使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能源局、省人防办、省公安消防总队、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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