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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环保部征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19:00:0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08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环保部印发关于征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修)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附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7月21日前反馈我部。相关附件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21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6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建设及运行,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系统与工艺设计、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中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浙江大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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