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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茶卡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变电所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1-09-01 10:21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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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茶卡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变电所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茶卡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茶卡乡哇玉香卡农场境内的戈壁滩上,工程海拔高度在3100m~3200m之间。场址区北距青藏公路(109国道)2.5km。该风电场地处柴达木盆地东北边缘,地貌类型以山前倾斜平原的戈壁滩为主,地形以2°的坡度向茶卡盐湖倾斜,地形平坦,地势开阔。
茶卡风电场一期工程,安装17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2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49.5 MW。
机组出口电压0.69kV,配套选用29台箱式变电站进行升压,风电机组与箱变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风场内集电线路拟采用35kV架空线方式,每台箱变通过电缆与集电线路T接。线路接入110kV变电站35kV母线,经110kV升压变压器送入110kV系统。110kV升压变电所35kV侧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母线上主要回路包括风机进线、无功补偿回路、厂用变压器及主变出线,本期工程安装一台主变及1回110kV出线。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
1.2、招标范围
1.2.1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青海茶卡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变电所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包含以下项目:
(1)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
(2)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35kV集电线路、变电所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通信设备(含公网电话/宽带网络及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到货验收、二次运输、保管及装卸。
(3)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35kV集电线路、变电所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通信设备(含公网电话/宽带网络及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基础安装、设备安装、管路预埋、电缆敷设、设备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交接验收,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4)35kV集电线路、变电所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通信设备(含公网电话/宽带网络及闭路电视系统设备)的内部接线及内部调试由设备供货方承担,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设备供货方技术人员进行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各设备间连接和系统技术指标的测试。
(5)系统通信设备安装在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承包人应负责系统通信引入光缆的敷设及系统通信电站端设备的安装工作。
(6)各种电气二次控制电缆、各种接线设备及暗敷电缆管等材料的采购。
(7)竣工图绘制、竣工资料编制及归档。
分项工程包括:
1)35kV集电线路采购及安装工程;
2)变电所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工程;
3)变电所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工程;
4)变电所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1.2.2施工工期要求:
本工程中变电所生产楼内设备及主变、110kV设备安装等计划开工时间(土建向机电交面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综合楼内计算机监控、通信等设备安装计划开工时间(土建向机电交面时间)为10月15日,35kV集电线路计划开工时间为10月1日。要求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试,风电场整体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1.5、业绩
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110kV及以上变电所及35kV架空线路机电安装工程成功业绩。
1.6、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1 年 8 月 23 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 2011 年 8 月 29 日
1.9.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1 年 8 月 23 日~ 2011 年 8 月 30 日 8:30~11:30,14:30~17:30
1.9.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壹仟 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1 年 9 月 13 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1、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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