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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东校区食堂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 发布日期:2011-09-20 16:01
  • 有效期至:详见内容
  • 面向区域:详见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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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北华大学东校区食堂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北华大学校内
2.3计划日期:5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标准:
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投标人资格:
4.1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商或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经销商,具有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生产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具有独立国家颁发的太阳能《工程标准培训合格证书》;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能力,具备安装调试和培训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三项与本项目同等及以上规模太阳能设备设计和施工(投标单位在东北地区要有3个以上平板超导抗冻太阳能热水工程。就近选择两家三十吨以上的大型太阳能热水工程进行考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月8 日至2011年 9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标准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9 月 28 日10时00 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开标室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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