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延津县移民新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移民新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1]102-1号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第1标段:延津县城关镇小街新村沼气工程建设(400m3);延津县胙城乡牯山新村沼气工程建设(950m3)。
第2标段:延津县胙城乡杨山村沼气工程建设(450m3);延津县胙城乡福山村沼气工程建设(800m3)。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标段。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9日—2011年10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十字大街向北100米路东粮食局院内北3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