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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及标杆上网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13:57:4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711


  今天,小编带您来梳理一下我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发展过程及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风电补贴及上网电价的发展

  早在2003年,是我国风电项目起步的阶段,那是还是风电电价实行“双轨制”的阶段,招标与审批电价并存的电价制定方式维持了三年。2005年3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管理原则做出了规定。200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电监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施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电价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电价确定”。按照此法根据省级风电项目招标中标的电价为参考,确定了省内核准的上网电价,各省均不相同。

  2009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进行了改善。文章规定,全国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设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单价政策的通知》,规定2017年以前头晕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分区域核定电价的方法一直延续至今,但价格经历了多次变动,补贴逐年减少。201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该政策“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2015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路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实行陆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规定了2016年和2018年风电补贴标准,上网电价沿用至今。具体电价及地区分类见下表。


2014年-2018年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光电补贴及上网电价的发展

  2008年核定内蒙古鄂尔多斯和上海崇明太阳能光伏电站上网电价4元/千瓦时,2009年甘肃光热项目通过招标确定上网电价为1.09元/千瓦时,2010年国家相继复批的13个光热项目中通过招标确定上网价格为0.72-0.99元/千瓦时不等。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除西藏地区外,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或2011年12月31日之后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标杆电价为1元/千瓦时。西藏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统一为1.15元/千瓦时。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试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

  自2016年起,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年调整一次。2016年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已失效)2017年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已失效)

  前段时间,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了2018年最新的补贴标准,标准如下:


2013年-2018年全国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且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

  生物质发电补贴及上网电价发展

  200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会同电监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暂行办法》。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电价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元/千瓦时。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其,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发展

  我们知道,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是目前补贴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的唯一资金来源。 2006年6月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中开征1厘/千瓦时,征收范围为除农业生产外的电量。2007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将提取标准提高到2厘/千瓦时。2011年11月《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收取标准再次提高到4厘/千瓦时。2012年3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又将标准提高到8厘/千瓦时。2012年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将标准提高到1.5分/千瓦时。2016年1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被提高到1.9分/千瓦时,沿用至今。

   各类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都在逐年下降,电价附加标准逐年提高,而补贴漏洞还是越来越大,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支持还有待完善,技术还有待提高,让可再生能源成本降下来,才是长久发展的真正途径。在2017北京国际风能大会开幕式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风电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需要在新能源当中率先摆脱补贴依赖。基本思路就是分类型、分领域、分区域的逐步退出,在2020年至2022年基本上实现风电不依赖补贴发展。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未来,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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