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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纯电动和插电式不超中央补贴额5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2 08:47:35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2


  1月31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广东省2017-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地方购车补贴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补贴不超国家补贴,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补贴标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加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补贴: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建设补贴标准(含国家奖补和省级补贴)为2016-2018年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充换电设施,按直流充电桩不高于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补贴标准。2019-2020年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充电设施,按直流充电桩不高于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60元/千瓦予以补贴。对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2018年给予平台设备投资及相关研发费用补贴500万元;2019-2020年每年给予平台网络运营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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