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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9 10:01:0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94


  近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7月开始对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进行地毯式摸查,利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清单制定,并在2019年底前完成对该省生物质锅炉散乱污、直燃、不合规等乱象的淘汰和整改。

  七类锅炉成重点整治对象

  根据《通知》,未来三个月广东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的对象主要为: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不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的锅炉、集中供热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锅炉、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或多燃料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煤锅炉改造成生物质成型燃料不符合法定改造程序的锅炉、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关闭企业的锅炉等。

  整治的目的,一方面是摸清底数,实行清单登记,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管理;另一方面,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严格监管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污染物排放,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或优于先行天然气锅炉对应排放标准(按9%折算基准含量排放浓度),一氧化碳排放浓度不大于200毫克/立方米。

  净化生物质成型燃料业态

  《通知》公布了此次整治活动的时间表:6月前梳理符合专用锅炉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由当地环保部门制定监测计划,通过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等措施,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清单内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尾气监测,对超标排放锅炉依法查处。

  7~10月重点整治不符合专用锅炉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自8月起,该省各地质监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注销、报废、整改和重新启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单交换给同级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对名单中在用锅炉组织开展大气污染物监测。

  另外,质检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2019年6年底前、2019年10月底前分别完成30%、70%、100%问题锅炉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在收到质监部门提供的已整治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单后,通过监督性监测、组织企业自行监测等措施,在2个月内完成尾气监测,以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测。

  总体来看,此次广东省抓住了近年来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中存在的乱改乱烧、名生物质实煤等乱象,既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治理,也有利于净化生物质成型燃料行业生态,促进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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