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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推进太阳能发电出力预测机制 2020年达到10G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6 10:11:3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789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的通知》,《通知》

按照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资源和市场消纳,重点规划建设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0大光伏园区,统一布局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统一资源配置和准入标准,以光伏产业发展带动其它领域投资增长,集中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宁夏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支持不同技术路线的太阳能热发电,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顶、农业大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开发、防沙治沙、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到2020年,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形成千亿光伏产业集群,并成为带动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完善并网运行服务,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出力预测机制,建立新能源优先发电权,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

原文件如下:

QQ截图20181016090719.jpg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6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自治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市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3号)要求,我委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的通知》(宁政发〔2018〕32号),根据“十三五”以来我区能源发展实际,组织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

能源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动力,事关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也关系国家能源战略的全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能源生产消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要求,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也是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发力提速的关键时期。能源作为自治区工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处于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沿,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发展的有利因素,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加快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为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经济下行能源需求减速的压力,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建成和开工了一大批在国内乃至世界上具有先进水平的能源重大项目,能源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幅提升,能源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了40%。宁夏也被确定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转化和战略储备基地,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地位凸显。

能源生产能力稳步增加。建成了梅花井、金凤等大型现代化矿井,鸳鸯湖、灵武电厂二期、水洞沟电厂等大型空冷火电项目,500万吨炼油、50万吨煤制烯烃、50万吨甲醇制烯烃等一批大型能源项目。煤炭生产能力达到12000万吨/年,电力装机突破3000万千瓦,现代煤化工产能达到587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长83%、120%和2.9倍。400万吨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宁东—浙江±800kV特高压输电及配套电源等重大项目相继开工,为“十三五”能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能源示范区快速推进。宁夏被列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银川被列为新能源示范城市,青铜峡市被列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成了贺兰山、太阳山、麻黄山等大型新能源集中区及永宁农光互补、贺兰渔光互补等示范项目区。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1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822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9.4倍,太阳能发电装机309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33倍。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比重7.45%,比2010年提高5.3个百分点,新能源占电力装机比重达到36%,比2010年提高30个百分点,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7.7%,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大型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区96%,大型煤矿产量比重达到73%,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煤电总装机的86%,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46%。关闭小煤矿44处,成为全国率先完成淘汰落后小煤矿任务的六个省区之一。

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提高到98%。建成世界首创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和一批2×60万千瓦亚临界空冷机组,新建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全部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空冷机组。神华宁煤煤制烯烃示范工程项目,成为我国目前最大的以煤为原料的聚丙烯装置。结合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建设,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发出了煤种适应能力强、气化效率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000吨/天干煤粉加压气化炉。

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单位GDP能耗下降到1.998吨标准煤/万元,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火电供电平均标准煤耗降至325.59克/千瓦时,煤炭洗选率达到87%。新建机组全部同步建设了烟气脱硫脱销装置,原有常规发电机组全部实施了脱硫改造。

能源合作迈出新步伐。跨区域电力外送开辟新通道,宁东至浙江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建成后新增外送电800万千瓦。与内蒙古、陕西、甘肃建立省际能源合作机制,与神华、国电、国电投等大型央企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GIZ开展政府间能源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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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随着世界能源供求格局继续深刻变化和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区能源发展既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

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从国际上看,能源发展呈现出供求关系宽松化、供需格局多极化、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消费智能化、国际竞争焦点多元化等“五化”趋势,有利于我们多渠道、低成本利用能源和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推进能源产业发展。从国内看,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能源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结构双重更替步伐加快,能源系统形态由集中开发转向智能化、分布式,有利于我区发展煤化工、电力、新能源。随着国家能源开发战略的西移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转化基地的战略地位,从我区看,自治区被国家确定为能源加工转化基地和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我区“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我区近邻能源富集省区,煤炭资源丰富,为发展以煤为基础的加工转化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料保障;宁东至浙江特高压、煤制油示范项目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将建成投运,为发展以能源生产消费为纽带的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供了电力市场空间和煤化工示范经验;“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能源国际合作将进一步扩大,推动资源、技术、人才引进来、走出去,为我区能源发展扩展了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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