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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哄抢的新能源壳资源将遇凛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2 09:00:3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394


  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及僵尸资质的清理工作开始了。曾经一“壳”百家求,现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文件及工信部许可管理变更下,将面临无人问津的局面。

  简言之,新入局的电动汽车品牌若想通过收购汽车企业来获得资质,需谨慎!

  昨日,工信部明确第一批被特别公示的2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该批企业将被暂停受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被特别公示的企业均是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被公示后,虽然经过督促整改、拿到资质具备条件的企业,需要再生产的仍可以重新审核,但放在它们的每一条路都注定是艰难的。

  特别公示后,这些企业需要继续按照39号令向工信部申请“准生证”,此后才可正式生产、上《公告》、销售新能源汽车。若通过考核,将继续持有工信部的生产资质。如何通过考核,是一个难题。进入名单的凯翼汽车相关负责人曾对国内媒体表示:“因为早期研发的概念车到后期无法满足当前的新能源相关标准,后来就放弃了上市。”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设定的越来越高的标准吓退一部分试图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对于这部分企业,考核本身就很严格。

  它们需要被暂停新产品申报直至通过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对于这些已经停产12月及以上的企业而言,再度通过考核存在一定的失败风险。

  实际上,被列入特别公示名单的那一刻,它们已经踏上被清退的不归路。

  2018年5月,发改委向全国各地方政府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预计将于2018年内正式实施。意见稿列明,若省份中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将不能建设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换言之,省份必须完成所有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的清理工作。

  其中对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的定义为:是指汽车企业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但连续两年新能源汽车年均产量低于:乘用车、货车、轻型客车1000辆,大中型客车100辆。

  两个规定作用之下,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需通过工信部的准入审查考核,将两年内的产量达到上述标准,否则便被视为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可能将面临被劝退、清理的命运,否则所在省份无法建设其他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的投资项目。

  在被特别公示名单中,被外部资本金唐奕丰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大部分股权的哈飞汽车、被五粮液收购的凯翼汽车、获得新能源汽车双资质的万向电动汽车、客车企业重庆五洲龙新能源等虽然持有生产资质,但近年来基本没有产出任何新能源汽车。若在接下来的时间内无法通过考核,产能不达标超过两年,将被列入僵尸资质一列。

  被特别公示的企业若要通过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需要时间来完成。此时,何时通过,关系到新产品上公告和生产的时间,关系到资质的状态。

  此次的特别公示一方面倒逼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生产进度,另一方面也是在劝退水平及能力不足的企业。39号文件明确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没有新能源产品可产,且继续申请工信部准入几率过小;“壳”不再价值不菲;现在各省份被禁止在清理僵尸资质前继续投资其他新项目,种种都预示着,被特别公示企业未来的命运可能只有被清退。

  与此同时,僵尸资质的清理也将减少壳资源乱买卖的现象。此前,工信部曾多次撤销燃油车僵尸企业,但一部分企业僵而不死,将生产资质作为奇货可居的商品进行交易。例如威马通过收购中顺并搬迁至温州获得资质。现如今,投资文件直接对准僵尸资质,而被公示企业难以维系资质,使得备受关注的“壳”价值急剧缩减。造车新势力收购企业获取资质时必定会再三思虑,因为收购后若无法快速产出,所在省份是否会为了它而延迟其他新建项目,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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