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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运需企业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至少9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3 19:10:2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687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要高度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早签、多签、签实中长期合同,规范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行为,认真做好运力衔接和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进一步完善合同价格机制,扎实做好衔接相关工作,加强合同履行事中事后监管。

金联创煤炭分析师毕方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促进了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有效地减少了囤货哄抬煤价的发生。虽然距离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行还差一段距离,但是向煤价的持稳运行前进了一大步。

国家发改委指出,各有关方面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及早签订数量相对固定、价格机制明确的中长期合同,鼓励支持更多签订2年及以上量价齐全的中长期合同。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且不能低于上年水平。鼓励产运需三方不断创新衔接方式,多签直购直销合同和有运力保障的三方合同。通过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等支持措施,鼓励引导有关方面签订更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

同时,煤炭产运需企业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应不低于90%。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重点对20万吨及以上的中长期合同进行监管。

11月16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与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华润电力、国投电力等6家电力央企签订中长期煤炭供需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煤集团将在2019年至2023年间,向上述6家电力企业供应煤炭5亿多吨。

毕方静表示,中国中煤的带头作用很重要,预计在政策调控下国有大型煤企都会参与到中长期合同签订中来。

 
关键词: 中长期 合同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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