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坚瑞沃能:大股东同意以债权冲抵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3 20:05:08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78


11月29日晚,坚瑞沃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与耿德先、朱金玲、李飞及公司大股东李瑶4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债权确认协议书》,李瑶对沃特玛的债权金额上升到9.62亿元。

根据公司收到的大股东李瑶签署的《申明》,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李瑶已确认无法完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根据沃特玛的经营现状,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52亿元。李瑶同意先期以人民币9.6亿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但在当时,李瑶个人对沃特玛的债权仅为4.25亿元,在此次其他债权人将沃特玛的债权转让给李瑶之后,李瑶在《申明》中承诺放弃的9.6亿元债权可以补偿给公司。

资料显示,沃特玛成于2002年4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李瑶,经营范围包括有形动产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锂电池的产销(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

坚瑞沃能表示,本协议的签署,增加和确保了李瑶以其对沃特玛债权作为补偿的金额(公司可以从李瑶给沃特玛的借款中直接扣除),公司将对本次已经经过确认的债权进行账务处理,但是该部分补偿款能否确认在2018年公司净资产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坚瑞沃能成立于2005年4月30日,原是西安的一家消防设备制造销售公司。2016年,坚瑞沃能以52亿元的价格收购动力电池生产商沃特玛100%股份,同时将主业变更为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

作者子蕊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债权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