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新疆监管办印发的《新疆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指出,企业基本信息于每年12月1日前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于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力市场成员名单及入市、退市公示信息于正式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提供。
12月6日,新疆监管办印发的《新疆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指出,企业基本信息于每年12月1日前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于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力市场成员名单及入市、退市公示信息于正式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