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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9GW、光热1.5GW!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7 19:57:3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616


: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青政办〔2018〕18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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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

围绕“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新型能源产业基地”,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以100%清洁能源使用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智能电网建设为保障,打造清洁能源建设、使用和输出全链条示范省。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框架和发展机制,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达到全国前列,清洁能源生产比重达到51%,消费比重达到41%,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实现跨越式增长,特高压外送通道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起相对完整、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

重点任务

(一)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依托清洁能源资源富集优势,建设“四大”清洁能源基地,推进核电发展、非常规能源资源开发“两项”前期工作,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1.建设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建设海南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塔拉滩和切吉富集风光资源、黄河上游龙羊峡以上河段投产的水电,建设海南水、光、风可再生能源基地,多种电源互补外送至中东部地区。2020年,按照送电容量4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500万千瓦、风电30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2022年,按照送电容量800万千瓦考虑,规划建成配套光伏10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光热100万千瓦。按照两步送电安排,修改完善《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规划》,衔接国家能源局批复并启动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海南州政府,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启动实施《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基础设施规划》,基地基础设施采用园区化的开发模式,统一开展“规划、报批、实施、建设、输出”工作。(责任单位:海南州政府,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沙漠、退化草原等不同应用环境下国际领先的光伏发电户外实证实验平台,加紧实施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海西州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立足全国最好的光照资源、大面积荒漠化土地、丰富的熔盐资源,建设海西核电、光热、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基地。“十三五”期间以本省消纳为主,随着光热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格尔木南山口抽蓄电站的投运,适时考虑海西基地开发外送。到2020年建成光伏400万千瓦、风电260万千瓦、光热5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适时实施《格尔木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加紧完成鲁能集团格尔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推进格尔木、德令哈100万千瓦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确保按期建成。(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德令哈市政府)积极建设冷湖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适时建设花土沟—柴达木750千伏通道工程,为冷湖至茫崖风电走廊规模化开发奠定基础。(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建设青海省兆瓦级光热发电试验基地、测试基地、检测基地,完善光热产业链服务。(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在格尔木、德令哈地区提前谋划核电项目,开展核电站厂址普选工作,为海西清洁新能源大规模外送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海西州政府,中核集团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西州政府,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2.持续推进黄河上游水电基地建设。

加快羊曲水电站建设。衔接生态环境部下达黄河上游茨哈至羊曲河段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审查意见,争取生态环境部受理和批复羊曲水电站项目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评通过后,衔接国家能源局做好羊曲水电站项目核准工作。(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督促玛尔挡水电站业主加快复工准备工作,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力争2019年复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防汛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果洛州政府,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启动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扩机增容工作,争取2019年完成项目可研工作,具备核准条件,2020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李家峡扩机项目出台容量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紧推进茨哈峡、尔多等水电站及抽蓄电站的前期工作。统筹考虑茨哈至羊曲河段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进度,适时开展茨哈峡电站优化设计工作,开展水保、环保前期专题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尽快开展尔多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查工作。(责任单位:省投资集团公司)完成抽水蓄能选点规划修改、上报工作,全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2019年选点规划批复,并启动哇让抽蓄电站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3.建设高原千万吨级油气当量勘探开发基地。

在兼顾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主动满足国防建设在重点方向的现实需求,为我国赢得南亚地缘战略优势提供坚强油气支撑。全面建成千万吨级油气当量高原油气田,并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持续稳产,构筑以格尔木为中心的青藏高原油气供应网络,确保甘青藏油气稳定供应。油气勘探方面,坚持油气并举,落实规模储量,主攻有利区带,寻找接替领域。油气开发方面,实现老区稳产,新区高效建产,实现原油产量稳中有升。确保涩北主力气田长期稳产,开拓气田开发新领域,实现产量新跨越。抓紧开展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海西州政府,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

4.稳步推进核能供热及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充分把握未来核电发展契机,利用“十三五”后两年核电项目“空档期”,积极开展研究,做好规划、踏勘选址等前期工作,为全国内陆核电项目建设积累工程技术经验。近期,以2019年初启动核能供热及核电建设项目初步可行研究报告编制为工作目标,重点完成厂址踏勘报告、确定候选厂址、启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远期,以2020年底争取国家核准核能供热及核电建设项目为目标,重点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有序推进非常规能源勘探开发利用。

鉴于非常规能源勘探工作精度大多数属调查评价阶段,且开发技术无法满足商业化开发需求,“十三五”期间非常规能源开发以勘查摸清资源状况为主,为后续开发利用奠定基础。加紧建立自然资源部、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推进青海共和盆地干热岩勘探开采试验基地建设战略合作机制,到2021年实现试验性发电,建成共和盆地国家干热岩勘查开发利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以柴达木盆地及周缘为重点,海相、陆相页岩气调查评价并重,力争实现八宝山陆相页岩气勘查试采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柴北缘等地区油页岩、煤层气勘查进程,继续推进砂岩型油矿找矿,持续开展可燃冰科研工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地下热水勘查开发工作,提高勘查工作程度,扩大资源规模,提升地热发电、供暖、温室利用水平,实现地热资源梯级利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海南州政府)组建鱼卡等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主体,积极申办鱼卡等地区煤层气探矿权,按照《煤层气资源勘查技术规范》进行勘查并试采,查明煤层气资源储量及分布规律。(责任单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木里煤业集团,青海煤炭地质局)

(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打造清洁能源配套产业强省。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光伏转化率、延长光热储能时间、提升风电智能装备制造水平等。围绕光热、分布式发电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抢占新能源产业主导权,稳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1.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制造基地。

做大做强光伏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以硅为主、多元发展、集中布局的产业格局。打造光伏应用与制造垂直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培育一批具有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光伏制造企业,提高光伏产品在全省终端市场的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通过补链招商和鼓励现有光伏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引进单晶硅、硅片、特高效电池及光伏背板膜等项目,改变全省光伏产业“哑铃式”的发展现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育光伏行业龙头和品牌企业,提高光伏中端各环节产品及配套产品性能和规模,使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或超过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要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谋划光热产业发展,依托首批光热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组建省内光热发电工程技术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国外光热技术,积累工程技术经验,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热发电技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引导和规范熔盐储能产业发展,争取建成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材料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西州政府,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建设风机装备制造基地,确保明阳、远景等本地风机制造企业长期稳定经营,并辐射整个西北地区。(责任单位:海西州、海南州政府)加强太阳能发电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制造、生产运营、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等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加强协同创新,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争取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级多晶硅项目纳入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整体规划,列入《中国制造2025》项目库,给予科技项目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电力要素保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切实降低新能源制造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构建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

依托青海新能源大数据中心、光伏发电实证基地,争取设立国家清洁能源实验室,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成为我省抢占国际太阳能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依托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青海大学、中科院盐湖研究所等单位分别组建科研团队,重点支持开展高倍聚光光伏发电、熔盐储热光热发电、风光及水光互补、智能电网应用等前沿关键研究,为我省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打造聚集省内外一流光伏光热技术的人才高地,依托“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和“昆仑英才计划”,瞄准我省光伏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重点引进和留住一批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团队。(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机制,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依托化学、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等传统学科,开设光伏、光热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校企合作,为我省光伏光热储能、组件、硅料技术研发团队提供后备人才,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和用工等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建立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领域,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键词: 光伏 核电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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