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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01 16:07:1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86


:华北监能市场〔2019〕47号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6〕58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及《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运行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8〕574号)(下称574号文)等文件的规定,华北电力调控中心对2018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的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情况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光伏发电站的分摊结果进行了统计,并向我局报送了考核返还结果及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按照574号文要求,2018年12月辅助服务市场于12月31日起正式结算,由于当日光伏发电期间,京津唐电网无明显调峰需求,光伏分摊费用仅0.46元,请电网企业按照规则在光伏电站间进行分摊)。

经审核,各光伏发电站2018年12月份的考核总费用352.31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85.21万元。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接到电力企业就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规定,现对2018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结果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予以发布。

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对各发电企业2018年12月份的并网运行管理运行情况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附件:2018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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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12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运行结果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结果

 
关键词: 光伏 截图 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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