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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增长难兑现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商誉减值冲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6 15:00:49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927


  2019年初,股市因商誉减值四个字“天雷滚滚”,数十家上市公司业绩大变脸,2018年业绩预告由盈转亏。在高溢价收购资产后,一些公司无法兑现高增长预期,苦果就此显现。此次商誉减值大潮之中,处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多家企业都披露了商誉减值相关事项。

  由于看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增长前景,在过去几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产生了大量的收购兼并。尤其是一些传统制造企业也通过收购切入这一领域,将新能源汽车作为其重要战略布局。但随着补贴政策的调整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业绩压力已经首先从产业链上游的电池材料、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企业中显现。

  浙商证券研报认为,商誉监管趋严对于电新板块走势整体性压力较小,但部分个股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减值风险。

  什么是商誉减值?

  “无收购,不商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也就是说,在溢价收购中,收购价格比收购标的净资产价值高的部分,就是商誉。比如,A公司收购B,B公司净资产5亿元,A花费7亿元收购,这其中2亿的差额就是商誉。而A为什么愿意多支付2亿元?可能有多重原因,比如看好B的发展前景,或者认为A和B之间可以产生协同效应。    

  “商誉”一词的英文是goodwill,但是“美好愿望”并不总能实现,比如业绩承诺无法完成,协同效应并未出现,商誉可能会减值。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缩水的部分减值计提,直接从当年的利润中扣除。

  2018年11月16日,证监会出台8号文《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就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

  2019年1月4日,财政部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咨询委员对会计准则咨询论坛部分议题文件的反馈意见》,对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进行讨论,并认为商誉后续会计处理应该采用摊销办法。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商誉减值这一处理办法有较大的灵活性,而摊销意味着如果收购资产业绩不达预期,每年的摊销成本将拖累公司净利润下滑甚至亏损。

  尽管这只是一次讨论,离真正落地还很遥远。但在2019年的第一个月,上市公司还是排队公告预亏,一些原本公布盈利预告的公司也“翻脸”,修正业绩预告变为预亏。(eo记者 陈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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