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对经省级认定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对经省级认定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