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和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要全面加强迁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监管工作,结合认定推荐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积极稳妥做好承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未列入第一批认定名单的化工园区,要全面对标《陕西省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积极整改,待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第二批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