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焦点新闻资讯 > 正文

青岛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2 09:11:3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71
核心提示:2019年08月12日关于青岛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出台的最新消息: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出台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出台青岛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相关价格改革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下发的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文件规定,核定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高新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8元。

此次出台的市内三区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充分吸收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化意见,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制度仍为三个阶梯,并适当增加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现行0-216(含)立方米调整为0-228(含)立方米,气价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2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28-348(含)立方米,气价由每立方米3.48元调整为3.83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48立方米以上,气价由每立方米4.35元调整为4.70元。

对市内三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适当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取消第三阶梯。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1016(含)立方米调整为0-1200(含)立方米,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25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83元。

 
关键词: 立方米 阶梯 青岛市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无线充电拓宽应用领域 “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