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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6 11:02:57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72
核心提示:2019年10月16日关于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最新消息:据生态环境部10月16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北京市、天津市等人民政府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


据生态环境部10月16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北京市、天津市等人民政府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2019年12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588立方米高炉1台;河北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175万吨,关停淘汰焦炭产能1000万吨;山东省压减焦化产能1031万吨。河北省加快压减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

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要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

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

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对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等进行摸排。

 
关键词: 万吨 产能 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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