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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秸秆、锯末都不能乱烧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9 15:02:5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253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09日关于岳阳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秸秆、锯末都不能乱烧了的最新消息:今后,岳阳楼、岳阳县麻塘镇、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建城区等地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日前,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征求意见稿),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


  今后,岳阳楼、岳阳县麻塘镇、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建城区等地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日前,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征求意见稿),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涉及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县麻塘镇、新开镇建成区;临湘市原儒溪镇(包括滨江产业园区域)、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建城区。

  禁燃区的划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据悉,高污染燃料包括:《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Ⅰ类(一般)、Ⅱ类(较严)、Ⅲ类(严格);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

  通告明确,禁燃区内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大清洁能源应用的推广力度,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自觉淘汰高污染燃料,依法查处禁燃区内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周小平)

 
关键词: 长安 生物质 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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