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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1 12:08:5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1013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31日关于山东:2020年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最新消息::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从通知可以看出,在能源领域,该省2020年开展的“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中,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重点支持对象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从通知可以看出,在能源领域,该省2020年开展的“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中,分布式光伏项目是重点支持对象之一。

“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领域包含:“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燃煤锅炉高效环保改造重点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加快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支持新、改、扩建成运行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能源智慧照明、能源行业LED照明等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用电效率。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各省财政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黄河三角洲农高区管委会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工〔2019〕15号)和《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能源科技字〔2019〕235号),为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是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推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促进农林牧业资源综合利用(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是“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燃煤锅炉高效环保改造重点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加快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支持新、改、扩建成运行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能源智慧照明、能源行业LED照明等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用电效率(具体要求见附件2)。三是能源节约重点工程。依托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重点支持建成运行的能源节约改造项目,推动节能减排。(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单位逐级向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材料,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2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光盘电子版)报送省能源局。省财政直管县(市)可直接向省能源局申报,省属单位(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向省能源局申报。未申报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列入《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的优先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项。

(二)审核。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拟入围名单,在省能源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布。省能源局公布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放大财政效益,巩固项目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监督检查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要对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内容必须详实、可靠、完整,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削减所在地下年度省级能源节约资金规模。

附件:1.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doc(附表.xls)

2.“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申请报告要求.doc(附表1-1.xls、附表1-2.xls、附表1-3.xls、附表2.doc、附表3.doc)

3.能源节约重点工程申请报告要求.doc(附表.doc)

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24日

编辑:(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附件1

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县级能源主管部门。

2.县级政府重视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创建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3.具有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工作基础,生物质原料来源充足,能够满足推广应用。

4.开展生物质清洁供热的,通道城市须采用集中式并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其他燃料锅炉”的排放限值,其中城市建成区内实现超低排放;非通道城市可结合实际选择集中式或分散式并实现达标排放。

5.积极构建有利于生物质能源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资源收集、热力电力生产和服务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绿色低碳清洁的能源体系。

二、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等情况。

2.能源消耗、节能减排现状和前景分析。

3.县域生物质原料现状,包括农作物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牧业粪便等年产生量,目前应用情况等。

4.总体规划、筹备情况。

5.拟支持重点项目情况,主要包括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体系、成型燃料加工中心、生物质供热、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的总投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预期效果等。

6.填报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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