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政策法规资讯 > 正文

两部门: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12:00:1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7258
核心提示:2020年02月27日关于两部门: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交易组织体系的最新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快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时间表及任务要求。《实施意见》明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快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时间表及任务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底前,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有效衔接,与调度机构职能划分清晰、业务配合有序;2022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框架、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交易机构相互融合,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初步形成;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主体规范、功能完备、品种齐全、高效协同、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重要内容,对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 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

  对此,《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任务要求,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厘清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与调度机构的职能定位和配合关系,使市场管理委员会更加独立于交易机构,强化了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议事协调职能,新赋予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助能源主管部门监督交易机构行为的职责等。

  二是完善电力交易规则制定程序,明确了政府部门、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其中的相应职责。

  三是加快推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单一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超过 50%。2020年上半年,北京、广州2家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全部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四是规范交易机构的人员、资产和财务管理,明确与电网企业共用资产的交易机构原则上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所需费用计入输配电环节成本并单列,由电网企业通过专项费用支付。具备条件的交易机构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意,也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经费收支情况应向市场主体公开。

  五是要求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共同做好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实施。健全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健全交易机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各自经营范围内统一交易系统平台,统一建设灾备系统,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六是加强专业化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交易机构的专业化监管制度,发展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形成政府监管与外部监督密切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关键词: 机构 交易 电力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意见发布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