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发布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时间延长的说明。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时间延长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将《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22日。
一、《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下载链接如下;查阅纸质报告途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①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401121)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67575869
电子邮箱:cqsthb@sina.com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及邮编: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401120)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62668337
电子邮箱:bodahuanping@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第二次公示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