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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运用新能源增加电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8 17:02:14   来源:全球新能源网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1027
核心提示:考虑运用新能源增加电力现在新能源在中国正处于低潮,是发展新能源的一个非常好的时期。投资一次光能发电可以使用25年,成本大约3-5年就可以收回。


昨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小梅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四组分组讨论时表示,东莞将考虑运用新能源,帮助解决东莞用电难问题。

  政协委员何思模认为,用电不足让中小企业寸步难行。“东莞还是靠制造业支撑,首先要解决企业的生存问题,其次才是发展问题。”何思模说,投资新能源比建一座发电厂更值得投资。“现在新能源在中国正处于低潮,是发展新能源的一个非常好的时期。投资一次光能发电可以使用25年,成本大约3-5年就可以收回。”对此,李小梅表示,东莞将考虑运用新能源,帮助解决东莞用电难问题。

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新的车船税法正式实施。乘用车税额从原来的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共分七档,并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征税标准。年基准税额从1.0L以下最低60元,直至4.0L以上最高的5400元,相差90倍。

但是,新的车船税难以起到“节能环保”的导向作用,反而对处在价格中低端的自主品牌不利。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是在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立法初衷是为了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而不少人士也认为“车船税应基于汽车的价值来征收。因为按照财产税的概念,税收的多少应当根据财产的多少来进行核算”。

 
关键词: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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