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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效果明显市场冷淡 合同能源管理为何这么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7 21:02:10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50


  2010年8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

  2011年8月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2012年12月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首次在《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亮相,这意味着中央预算单位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节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被引进国内以后大大促进了国内节能企业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有单纯的制造节能设备,转变为节能投资,这在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节能企业本身的快速成长,更有很多企业将企业的重点发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后着渐的适应了中国的能源环境,在运营上一步步的走向完善和合理。如国家主导下的中节能,市场模式下发展起来的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用合同能源管理上都已趋于成熟。

  总结: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既不缺少技术手段的支持,也不缺少国家政策的扶持推动。但是,为何目前发展依然缓慢?原因一是当前节能降耗还没有成为某些高耗能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为了一己私利,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节能降耗意识较弱。而最关键在于节能利益分配方面。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对于实际产生的节能量会存在争议,通常节能量的测算是合同执行的难点。一般情况下,都是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实际节能效益发生争执,一方面是对能耗自然增减量认识不统一,另一方面是因为用能单位人事变动后“不认账”。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的节能量测算和验证机构,从第三方专业、公正的角度在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及最终产生收益的阶段,全程实行测算和验证,从第三方的客观角度合理分配节能收益。建立成熟的监督体系,才会让用能企业与节能公司无后顾之忧。政府应以强制性政策规定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自觉实施节能改造,对能源利用率低的企业或行为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另外应为节能服务产业制定正规行业规范及评价标准。相信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今后定将在全国生根发芽、遍地开花,真正地为企业节约成本,为节能锦上添花。

  
 
关键词: 能源 合同 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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