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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属国有 被指以“法”扩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21:43:20   来源:新能源资讯  编辑:www.xny365.com  浏览次数:1736
核心提示:《黑龙江气候探测与保护条例》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条例规定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探测所得资料也要汇交给气象部门。网间对此争议不断。

《黑龙江气候探测与保护条例》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条例规定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应当经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探测所得资料也要汇交给气象部门。网间对此争议不断。今天上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姜启凡对《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独家解读,称该条例的通过具有国家战略发展的前瞻性,涉及争议条款不会删除或修改,该立法没有越权越位,完全具有法律依据。 

在香港,无论是资本雄厚的千万富翁,还是白手起家的穷小子,只需出示身份证并缴纳不到2000港元的注册费,新公司最快6天后就可以开张;在香港,商人们无需为眼花缭乱的税种烦劳,他们开公司赚来的钱,大部分都可以放进自己的腰包;在香港,不擅应酬也并无大碍,与政府官员交往过密反而有可能引来麻烦。香港连续十几年被评为世界最自由经济体,这里的政府在经济方面干预很少,这里的商业环境令世人羡慕。

透过现象看本质,香港能有如此优良的商业环境,奥妙在于当地政府“积极不干预”的自我定位。新公司审批程序简洁,因为繁复的行政审批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理念不符;企业税负压力轻,因为当地政府深知不应与民争利;官员不敢与企业交往过密,因为香港有成熟的权力制约机制。用《经济学人》杂志的话说,这里有一个放下架子鼓励企业尽其所能赚钱的政府,这里的官员“没有花他人的钱和插手他人的事的本能”。

条例属于正常的地方立法,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而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实行需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且该立法也不与我国宪法相冲突。条例通过后,网间有传言称相关受争议的法条会删除或修改,并且目前公布的内容并非最终版本。对此,姜启凡说,没有这种说法。如果“朝令夕改”会显得立法太不严肃了,法是众人之口,令是一人之说,所以条例不会因为伤害小部分人的利益而进行修改,现在就是最终版本。
 
关键词: 风能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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