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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环保需要第三方治理——背景理论与相关政策解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7 22:02:5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27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环境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单一追求GDP增长为主导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被打破,传统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被摒弃。

  传统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的问题

  “谁污染,谁治理”传统模式是在政府的监管下由污染排放者自行处理污染物,随着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其短板愈发明显,主要表现在:

  (1)强硬的治污模式遮蔽企业的利益诉求

  传统的污染防治制度采用行政权力主导的“命令一服从”“标准一遵守”“违法一处罚”等二元关系模式。且单行法条文中大量充斥的是“禁止”“严禁”“不得”和“应当”的规定。在强硬手段治污的模式之下,环保企业的利益和诉求无法得到积极的回应,只是“被强制”而非“被激励”进行污染治理。

  (2)漠视治污责任导致设施运营效率偏低

  排污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常会漠视环保责任,纵使政府全力应对加强监管,企业的偷排漏报现象仍较严重,另一方面由于排污企业缺乏专业人才、经验欠缺导致治污设施运营效率不高。

  (3)政府环保投入不足急待社会资金参与

  政府在环境保护上的预算大概1800亿到2000亿左右。“十二五”期间包括“十三五”规划,两个行动计划接近7、8万亿,土壤行动计划将有几万亿,解决“十三五”的环境任务预估要十几万亿甚至二十几万亿。经济下行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减缓,仅靠中央和政府解决不了问题,必须走第三方治理和PPP模式。

  (4)社会化运营比例偏低

  整体上看企业污染治理社会化运营的比例偏低,不足5%,主要是排污企业自主治理污染,许多社会资本在污染治理市场外徘徊。利用市场机制,将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等社会资金,引入第三方治理,有利于引导资金正确流向,且能减轻中央和政府的财政压力,促进环境污染的治理。

  为解决传统污染治理模式带来的问题,无论从理论基础、管理体系、政策制定还是治理效果,推行第三方治理的条件都已经成熟。

  第三方治理的理论基础

  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利益最大化原理、规模经济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共同构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理论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理论架构

  (1)多中心公共经济理论: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引入第三方治理,将项目的生产环节交给具有市场竞争机制的私营部比政府更有效率优势。

  (2)利益最大化理论:企业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常会漠视环保责任。但将治污功能剥离出来,交由专业第三方,排污企业注于生产活动,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关键词: 环境污染 模式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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