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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能源汽车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1 14:33:1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15


  1月5日,山西省高管局表示,1月起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转而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指出,1月1日起,山西省高速公路停止执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即: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交费普惠12%,办理并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20%的优惠;办理并使用山西省ETC卡交费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的货车享50%的优惠;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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