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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重审的原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14:31:42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30


  2016年4月下旬,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机中心”)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电池厂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都不予以通过……

  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简称“推荐目录”)重审结果终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678款车型入选!

  498款车型入选,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于12月29日再度发布!一个月之内连发两批推荐目录,蹊跷竟由此而来!

  首先,在第五批推荐目录发布的前一天,某知情人士参与的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群内即传出声音:“第五批推荐目录将在明日发布!”现如今,结果已暴露无遗;

  其次,第五批推荐目录发布的当天,即有细心企业人士关注到,498款入选车型中的5歀车型,竟搭载了LG和三星SDI的电池产品。非“白名单”电池产品搭载的车型竟然能入选新能源整车推荐目录?随后的两个小时内,工信部装备司的官方网站立即调整了推荐目录,去掉了上述五款车型后重新发布!

  第三,事实上,据电车汇关注,早在第四批推荐目录,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官方网站正式公布的前两分钟,已有相关网站率先发布了该目录。笔者不禁试问,一则事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关键纪要,是否早已通过官方流入坊间?

  还是中机,不同动机

  汽车行业无人不知,虽然已经是事业编制的非政府组织,但受我国汽车产业公告制度的“垂青”,时至今日,中机中心都是整车公告申报材料的主要接收部门,更是汽车产业技术标准的主要筹划部门。毫不夸张的说,中机中心堪称汽车主管部门的“后花园”。因此,第四、五批目录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推倒重审,自然也必须由中机中心发布通告。只不过,与第1-3批推荐目录重审的动机完全不同,第四、五批推荐目录重审显然是要应对补贴新政!只不过重审的结局有点悲催!

   “不要惊讶,本来有效期就是一个自然年度。”一位车圈的朋友对笔者如此表示。细查《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通知》(简称“补贴新政”)后不难发现,原文中已明确“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的字样,想必“一年”的说法正是来自于此。

  另据中机中心相关知情人士对笔者表示,第四、五批推荐目录的发布时间,分别为12月2日、29日,这两个时间恰恰早于补贴新政的发布时间。补贴新政发布后,推荐目录的部分车辆配置,已完全无法满足补贴新政的要求,因此,推倒重审的确在所难免。只不过这样一来,指望补贴的行业企业全部“晕菜”了!

  目录发布只因垂怜“托拉斯”?

  如果的确如上述所言,第四、五批推荐目录却又为何不在补贴新政发布后再发布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2016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还在运转。部分整车企业还有销量。他们的补贴从何而来?显然,肯定是推荐目录。而细看2016年在市场依旧保持高昂销售姿态的企业,多半是宇通客车、中通客车、比亚迪、北汽、江淮、东风、吉利这样的整车巨头。因此,获得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企业也无疑是他们。

  另据知情人士表示,此次第四、五批推荐目录重审的结果,并不像坊间传言的那么顺利,不过,是否在2016年形成批量销售,则成为了主管部门将相关车型纳入目录的首要考虑条件。

  “胆儿大”的企业,政策不明朗也敢垫资销售,卖了一年,垫了一年,主管部门总得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尽快给点“补贴”吧?没了补贴,意味着政策逐步退出并让位市场,除了各地大员赖以使用的“限牌”措施,主管部门还能出现新招让消费者买账自主品牌么?

  在2015年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的一席解读:“我们建立汽车行业的退出机制,主要就是要打破汽车生产企业资质的终身制,建立起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督促落后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如果达不到,也可以通过兼并重组来不断地提高汽车整车企业的生产集中度。

  由此看,去掉落后产能,将中国新能源汽车传统分散的小作坊模式,逐渐向“大战略、大技术、大平台”的方向整合,已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另据工信部官方数据,我国目前共有整车生产企业184家,但如果按集团的口径来统计,实际上只有76家。只是改装车企业偏多,有1056家。

  新能源汽车依旧“多头”管理

  早在2014年的某论坛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万里即指出,汽车作为国家支柱型产业,一举一动受到太多部门的“关照”,并被形象地概括为“上项目找发改委,出产品报工信部,尾气排放听环保部……”,呼唤政策“松绑”。

  给汽车产业“减负”的呼声由来已久,大到企业项目审批,小到某款车型的名录和公告,都要事无巨细地由政府的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对车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诸多“要求”。

  “汽车项目的审批管理,应该归到一个部门去管,减少中间过程的麻烦;政府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应取消备案方式;即便保留的一些审批项目,也要有规范的行政审批的行为。”李万里说。

  在李万里看来,目前汽车业的政府管理方式已经不适用于更加开放的市场条件,不适宜建设汽车强国目标的要求。针对汽车项目的管理,应减少项目审批管理部门、减少核准和备案管理内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目前实行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由国务院批准,颁布于2004年,距今已有10个年头。而恰恰是这十年,中国汽车产业经历了最快的发展阶段,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政策如何与时俱进,成为当下行业发展最为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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